以“仅(jin)退款”机制“薅羊毛”,法院判了,杨某,贾某,商品
原(yuan)题目(mu):勿以“仅(jin)退款”机制“薅羊毛”(以案说法)
【案情】
杨某在贾某谋划的网店下单某商品,签收后对商品没有满意,在未与(yu)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直接(jie)申(shen)请了“仅(jin)退款”并退款成(cheng)功,但未退回(hui)商品。贾某认为两边应该先(xian)确(que)订(ding)货(huo)品是没有是存在质量问题,杨某“仅(jin)退款”没有退货(huo),让自己蒙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。杨某则(ze)认为商品质量没有合格,达没有到预(yu)期结(jie)果,自己才挑选“仅(jin)退款”,且贾某未及时复兴(xing),以是才将商品扔失落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消费者没有管是以商品没有切合质量要求为由主(zhu)张排除合同,还是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(huo)权(quan)利,均应该遵循诚笃信用原(yuan)则(ze)。杨某主(zhu)张贾某出卖的商品质量没有合格,达没有到预(yu)期结(jie)果,但自认其已将商品扔失落,没有能提供证(zheng)据证(zheng)实该主(zhu)张,故杨某应该负担举证(zheng)没有能的没有利后果。在已没法将商品退回(hui)的情况下,杨某应该向商家领取商品价(jia)款。经过法院调剂,杨某透露表现(xian)乐意负担贾某的货(huo)款、诉讼费等,并在庭后立即转账给贾某。
【说法】
民法典第(di)五百六(liu)十六(liu)条规定,合同排除后,还没有推行的,终止推行;已经推行的,根据推行情况和合同性子,当事人能够哀求恢复原(yuan)状或(huo)者采用其他解救措施,并有权(quan)哀求赔偿损失。网购中,交易两边应该进行有效(xiao)沟通,这属于在合同推行中的附随责(ze)任。杨某在收到商品后,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申(shen)请退款,且收到了退回(hui)的货(huo)款,两边之间交易合同已经排除。杨某简朴将商品抛弃,致使没法提供证(zheng)据证(zheng)实其主(zhu)张的产(chan)物(wu)质量没有合格,违(wei)反诚笃信用原(yuan)则(ze)。